有关读后感的作文四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的季诺夫人写的,她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动物中的你死我活、尔虞我诈的残酷现象。
身临其境的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并回味无穷。
书中主要讲了一只狡猾又聪慧的狐狸列那,他与别人斗智可是拿手好戏,没有一个人能制服他,就连狮王也掉到他的陷阱里面了,谁也不知道他肚子里有多少花花肠子。他是强者中的强者。
起初,他是被夏娃和亚当弄上岸的,但大家完全不知道,自从狐狸出世后,一场又一场好戏就开始了。他一再地残害小动物们了,心狠手辣地欺负比自己弱小的朋友,比如兔子兰姆,小鸟鹭鸶。就连他的舅舅,他也不放过。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和舅舅一起去钓鱼,他先把冰造了一个窟窿,让舅舅把他的长尾巴伸到水里,慢慢的等鱼上钩,果然不久,舅舅就感到了自己的尾巴在下沉,“鱼上钩了!”太阳露出了白肚皮,“快跑,不然没命了!”列那先跑了,舅舅被冻住了,一下子就引人注目,它迫不得已之下,拔断自己的尾巴跑了,边跑边被人打,好不容易死里逃生。
大家都跑到狮王那儿告状;狮王决定要把他绞死,但他却为自己辩解成功,逃脱了死神。他的一生都起伏跌宕、心惊肉跳,也算是过得值得。
虽然,他无耻、他卑鄙、他诡计多端、他脸皮厚,他无情地残害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们。
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对待起家里的事情,却无比认真负责,并不像对待生活中的弱者。在家中,他慈祥,他温柔,并没有在家中闻到一丝血腥味,他还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与爱。还记得有一次,他负了重伤,看着家里的食物渐渐地要分完时,心中布满了愁云,他懊悔,他着急,他自责,为什么我这么聪明,却也能掉到别人的陷阱里呢?真是:“山外有山,楼外有楼”。
列那,其实是个可敬的父亲,又是个心毒的狐狸。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很早以前就买回家来。感觉像是在等待着花开放一样的心态来等待本身精神的成熟。像拔节一样生长的同时,由我来给予单独的养分。便是念书。只有念书。还是念书。我到底还是不能放开念书这两个字。害怕的`,想要放弃的,忘记的,原来存在的或者是现在当初都没有存在过的,都在书里给予我最深刻的印记。 人类的大地是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的成名作,在认真拜读后,感触颇深,受益匪浅。本书极具可读性、不偏专,有共性,能表现房龙写作特色为尺度。 从人类的起源到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精辟凝练的论述,以深厚的人文看护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现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 ,以人文主义的态度,通俗睿智的文风,将人类各方面的历史都复述了一遍,带你游遍天下。从混沌初开到新天下的诞生,每一章都是一篇独立的内容,却不会让人感到应接不暇,反而让人产生兴趣。有趣的内容虽然不少,但让我最感兴趣的国家是埃及、罗马和古巴比伦城。
我记得,当初悲观的时候,唯一的慰藉便是我活着还能念书。不相识念书快乐的人像是无氧呼吸的生物(我没有任何褒义,我只是从生物角度上觉得相似而已),不需要氧气也可以生存得很好。他们在大海的深处,体会着本身的快乐。可是念书的人,需要书籍就像需要氧气。他们必须呼吸。否则只有去世。
好了,来说说这本书吧。圣艾克絮佩里。不是许多人知道的名字。而他的书大家应该都知道吧?名扬天下的《小王子》。而这本江苏出书社出书的《人类的大地》也只出书了三千册。当时在谁人书友会中感觉本身是上天眷顾的人。
初识巴比伦,是通过尼布甲尼撒二世了解的,他是非常著名,并鼓励进行科学研究,醒目天文学和数学知识。书中描绘的图虽大略,但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到昔日巴比伦城的壮丽宏伟,不愧对“圣城巴比伦”之名。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已经消失了的天下七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的复原图,书中虽然没有,但还是让我感叹了一番名著读后感。
四大发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也是人类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在几千年以前,象刀叉、车轮和衡宇这类工具在西方人眼里根本不存在,而尼罗河两岸的文明早就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古埃及人不但是良好的农民,醒目有关良田灌溉的知识,还醒目建筑,构筑了宏大的庙宇。但最紧张的一点是他们发明了伟大的笔墨书写艺术,人类今后步入了文明时代。在发明了象形笔墨这一笔墨体系后,古埃及人又用了几千年的工夫将其发展完善,直到他们能随意记录下任何事件,能够清晰表达本身的统统想法为止。他们用这种“固定笔墨”向朋友们传递信息,记录生意帐目,表达感情等,并记载下他们国家的历史事件,以便子孙后代能够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不用要的损失。如果有一天我能出国旅游,我一定会去埃及,去看伟大的金字塔、神秘的法老王墓室、著名的木乃伊等,并感受尼罗河两岸的文明。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汤姆索亚给我的映像是一个手里老是拿着弹弓,口袋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工具”的天真少年,他也是我们这一代孩子的缩影。
读完了小汤姆的故事,突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羡慕小汤姆,因为他正过着快乐的童年。其实,小时候的我和汤姆很像,所以读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故事的主人公。在书里,我与和我年龄相仿的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享受只有儿童才有的特权,脑子里装满了小小的智慧,小小的幼稚,小小的天真。
可是现在的我们有太多的顾虑,有太多的不能,只因为我们都已长大。长大对我们来说意味着我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得体,举止是否恰当,我们要竭力维护自己在大人眼里的“光辉”形象。就这样,我们有了隐私,有了谎言,有了掩饰,虽然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不去顾及这些,让生活回归生命的本真,那我们就不用活得那么累了吧。我可以一口气看完我喜欢的动漫,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大声说不。但我也知道,要实现是很难的。
类似汤姆索亚式的童年已成为我们人生历史中的一页,湮没在时间的长河里,无论我多么努力地想要握住自己的童年,哪怕是碎片也好,但是一次次的抓空,让我意识到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它们有颜色,是纯白的,让人不忍玷污;它们有气味,甜甜的,像巧克力蛋糕;它们给人的感觉,入口淡雅,回味无穷。它就是天真。
或许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更多的时候,人们无视甚至讥笑天真,认为它们是那么的没用,那么的幼稚,那么的傻,傻到可以和毛毛虫聊天,和布娃娃说悄悄话。可是等到融入了社会,才猛然发现,要是每一个人都天真一点,社会就不会那么复杂,人性就不会那么难以捉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阴谋诡计。
可是不得不承认,或许人的一生里只有在小汤姆的那个年纪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轻松和快乐,因为只有在那时,天真是无罪的。
不过还是希望有一天,每个人都能回归生命的本真,持有一份天真,对别人多一点信任,少一点猜疑;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谎言;多一点关心,少一点算计……
那么,我想我们的世界就会像汤姆索亚的童年般美好。